实朴检测 | 职业健康监护十问

一、职业健康监护的必要性

 1、早期发现职业病、职业健康损害和职业禁忌证;

 2、跟踪观察职业病及职业健康损害的发生、发展规律及分布情况;

 3、评价职业健康损害与作业环境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及危害程度;

 4、识别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高危人群;

 5、进行目标干预,包括改善作业环境条件,改革生产工艺,采用有效的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对职业病患者及疑似职业病和有职业禁忌人员的处理与安置等;

 6、评价预防和干预措施的效果;

 7、为制定或修订卫生政策和职业病防治对策服务。

二、职业健康检查与普通体检的区别职业健康检查不同于普通体检:普通体检:根据个人身体健康情况而设定体检项目进行的体检,有一定的随意性;职业健康检查:法律规定必须开展的,其体检项目及周期与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紧密相关,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具有法律的强制性。

三、职业健康监护法的内容和种类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离岗后健康检查、应急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其中职业健康检查分为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四、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上岗前健康检查的主要目的是发现有无职业禁忌证,建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的基础健康档案。上岗前健康检查均为强制性职业健康检查,应在开始从事有害作业前完成。下列人员应进行上岗前健康检查:1、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人员,包括转岗到该种作业岗位的人员;2、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人员,如高处作业、电工作业、职业机动车驾驶作业等。

五、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长期从事规定的需要开展健康监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应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健康检查。定期健康检查的目的主要是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病人、劳动者的其他健康异常改变,及时发现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通过动态观察劳动者群体健康变化,评价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效果。定期健康检查的周期应根据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性质、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目标疾病的潜伏期和防护措施等因素决定。

六、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在准备调离或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或岗位前,应进行离岗时健康检查。主要目的是确定其在停止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时的健康状况。如最后一次在岗期间的健康检查是在离岗前的 90 日内,可视为离岗时检查。

七、离岗后职业健康检查下列情况劳动者需进行离岗后的健康检查:1、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具有慢性健康影响,所致职业病或职业肿瘤常有较长的潜伏期,故脱离接触后仍有可能发生职业病;2、离岗后健康检查时间的长短应根据有害因素致病的流行病学及临床特点、劳动者从事该作业的时间长短、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的浓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八、应急健康检查1、当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根据事故处理的要求,对遭受或者可能 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及时组织健康检查。依据检查结果和现场劳动卫生学调查,确定危害因素,为急救和治疗提供依据,控制职业病危害的继续蔓延和发展。应急健康检查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开始;2、从事可能产生职业性传染病作业的劳动者,在疫情流行期或近期密切接触传染源者,应及时开展应急健康检查,随时监测疫情动态。

九、用人单位应当采取的措施

1、对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

2、对健康损害可能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劳动者,进行妥善安置;

3、对需要复查的劳动者,按照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

4、对疑似职业病病人,按照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议、安排其进行医学观察或者职业病诊断;

5、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立即改善劳动条件,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

十、单位组织健康检查时易出现的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1、在参检人员范围方面出现漏检,如一名仓库管理员,其办公室设在噪声作业场所内,办公室同为噪声作业场所,但未安排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2、委托检查的类别、项目方面出现漏项,如一名烧窑车间劳动者,多会接触粉尘(矽尘)、高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但只委托了粉尘项目的职业健康检查。


实朴检测提供的服务

1、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2、职业病危害评价

3、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完成防护设施现场竣工验收

4、职业卫生管理技术咨询服务